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08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09]11号)精神,设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职能部门,与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

三、依法管理本区域内民族宗教事务,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督促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搞好自传、自治、自养工作,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

五、联系培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团结和动员少数民族、宗教界的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引导信教公民弘扬优秀宗教文化,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

七、组织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工作。

八、负责协调本区清真食品行业的建设并做好监督检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九、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变更、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